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出现劳动争议,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网友咨询: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承担不利后果吗?
(相关资料图)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是既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非免除用人单位上述义务的法定事由。
如果员工是职业碰瓷,故意不签合同的,因其本身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存在获得不法利益的恶意,公司不应支付具有惩罚性赔偿性质的二倍工资。实践中还有几种情形也可以阻却员工提出的双倍工资赔偿,如公司遇到不可抗力、意外情况,如公司经员工确认的录用通知书、薪资核定单、薪酬通知单等书面材料已经具有了劳动合同的要素,如劳动合同约定到期后自动延续,如员工处于病假、停工留薪期及其他假期内等。
律师补充:
劳动关系的双向的,自然在涉及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边都同意首肯,最终合同才能签订的下来。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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